滨州市宇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:
本委受理申请人林新军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(滨区劳人仲案字〔2024〕第595号),本委经邮寄送达、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,根据《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、答辩通知书、开庭通知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。本案定于2024年9月5日下午16时00分在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五路黄河十六路东创业政务中心12号楼237室开庭审理,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审理,本委将作缺席裁决。
滨州市滨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2024年8月2日
Copyright C 20092024 All Rights Reserved© 版权所有 您楼人才网 鲁ICP备19015399号-3 鲁公网安备37162202000087号
地址:滨州市阳信县信城街道办事处电子商务产业园 EMAIL:344289678@qq.com
ICP经营许可证:鲁B2-20210666 人力资源证: 37162220210005
Powered by PHPYun.